特别是这群混混的头儿,他这样长期身处底层的人,对杀意反倒更加敏锐,情不自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不禁想起少年时见过的男人,那人和他一样住在贫民区,每天西装革履,笑容满面,举手投足间和他们格格不入。
大家都说他是个医生,就连楼道里最泼辣的女人,看见他也会脸红。
直到后来,一群警察来了,他们才知道这样一个看起来温文尔雅的好人,实际上是个变态杀人犯。
听说他嗜杀精壮男人,最爱灌醉对方后,用高温点燃喉咙。
当时正处于青春期的混混头儿对这事情印象很深,因为在被抓前几天,那男人还曾和他说过话,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他。
和眼前这女人一模一样。
有这种眼神的,基本上都是手里沾过血的亡命之徒。
混混头儿不傻,色心和命放一起,肯定命重要。
于是他想也没想,咧嘴笑得多了分讨好,“嗨,放心啊这位姐,咱们这群人冤有头债有主,不随便搞!”
姐都叫上了,足见他的恭敬。
苏绾清闻言似笑非笑,一句话没说。
混混头儿转过身,黑着脸对赵倩嚷嚷道:“我说,那个穿吊带的,你td什么意思,给脸不要脸啊!”
赵倩这回再度被拎出来,但连她的朋友都变得漠然,谁让她之前那话恶心了一堆人呢,既然能推完全无辜的苏绾清出去,谁知道她会不会把他们也推出去挡枪?
赵倩看林汝雅,“汝雅……”
林汝雅吹了吹指甲,“就喝杯酒,也没什么啊。”
董琛抿了抿唇,思考要不要继续护着她,他会找上赵倩,看上的不只是她背后的财力,还有她的人际关系,但今天这事一出,看起来赵倩这蠢货的人际关系毁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