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媛每天乐此不疲的给乔然分享刚从某个群看见的猜测,殊不知,受害者就站在她面前。
这天,乔然陪宋珩去参加学术讲座的时候,又收到了她的分享。
点开之后跳转到知乎页面,标题是:
《把同学推下楼的瞬间,她高呼:我不满十四,杀人也不犯法。》
笔者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因长期遭受校园暴力而走上绝路的女初中生的凄惨故事。
故事很有代入感,□□上的痛苦,精神上的折磨,以及令人窒息的绝望,让乔然浑身起鸡皮疙瘩。
当然,最让人绝望的莫过于,笔者写在最后的话:
莹莹是真实存在过的人。她喜欢画画,喜欢唱歌,梦想着长大后当一个语文老师。
只可惜,这个梦永远的停在了15岁。
大家在评论区问笔者,当初那几个恶魔的下场,笔者回复到:
年纪最小的进了国内一流学府,年纪最大的混社会继续当大姐大,其他的,不太清楚。
我只知道,她们全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避开了道德的审判,忘记了站在天台上苦苦哀求的莹莹,恣意妄为的活着。
乔然看到最后想摔手机,什么玩意儿,凭什么她们还好好活着,凭什么!有没有天理了?
宋珩见她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捏拳头,一副要跟人干架的样子,干脆把她的手机没收了。
讲座结束后,乔然追着他要手机,“你快点还我!”
宋珩把手机递给她,看了眼时间说:“走,吃饭去。”
“不去!”气都气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