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队伍,其实就是一帮谁也不认识谁的人凑一起,显得人多,遇到富户轰抢,自个能抢多少算多少,在那里见到了二孬。
那时的二孬,很惨。
据说,二孬爹与进院子抢的人干起来了,没打过,让人一锄头削脑袋上,在村里就没了。
二孬就带着媳妇孩子开始了逃亡。
但是?宋福寿说起这个心挺难受,因为他没出世的儿子也没了,和媳妇一起没的。
那时遇见的二孬,二孬家的俩虎头虎脑小子也早就没了。
小崽是逃亡路上病死的。
大一点那崽,他两口子一直照顾生病的小崽,四处在路上问有没有郎中,就没有看住大崽去挖野菜,回身再找,怎么也找不着。
二孬和他媳妇并不接受大崽是让人吃了,孩子丢了,媳妇就疯了。
二孬为给媳妇吃的,玩命去抢,等让人打的一身血,回头再一找,发现媳妇没在原地等,随着旁人或许疯疯癫癫的走了,或许……估计也不会给吃的,指定也没了。
只剩二孬一人。
他们俩都是老哥一个,又是老乡见老乡,遇见后,自然就一起抢过财主、员外爷、富户,还抢过不知道是哪个县的县衙。眼睛就是在那个时候没的。
路上互相照顾,啥事都干过。
“我们比亲兄弟都亲。”宋福寿眼圈通红道。
再然后,就稀里糊涂的为口吃的,跟着人走,谁给口吃的就跟谁走,上了一座叫二龙坡的山,在那里停下了,当了山贼。
凡是从这里经过的,就下山抢,很少有失手的时候。
直到遇见了一拨硬茬子,给他们山贼大王杀了,命令他们当兵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