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念念可能是不记得了,她记得非常清楚。
别看那会儿宋念念穿着非常朴素,见到男人都跟小兔子一样,会低着头快速从男人的身边窜开。
看起来就像是她天生害羞,很怕与男人对视一样。
男人们可能被她骗了,同为女人,她才不会被她那种样子给骗到。
还不是假装成自己是一个纯良无害的小白花吗?也就男人们才会吃那一套。
为首女人身边的两名好友纷纷附和:“就是,现在还要装作想不起来的样子,装给谁看啊?”
“还假装已经不记得我们是谁。”
“白真真的男朋友可就是被你抢走的!”
这帽子可被扣大了。
宋念念是真的无话可说地看向她们。
大概她们对于男人自己管不住腿,和第三者上位去勾引这两者的区别不太能够分清。
有一点她是真的懂了。
面前的三个女人,和以前的她是一个学校的校友。
宋念念看过不少小说,在气死人不偿命这一块颇有心得。
在三个人洋洋自得,认为在想要讨好她的新男人面前揭她的短,是一件很痛快的事时。
宋念念高举酒杯,向她们敬了一下,而后才说:“你自己管不住自己喜欢的人,赖在别的人身上,恐怕这样不太合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