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页

“诶,小公子。”冬雨喜他,把他当命一样地欢喜,听到他叫她,平时沉稳且又爱忧虑各种事情的丫头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汤汤。”魏世朝向她挥手。

“这是绿豆汤。”冬雨耐性地教他,“来,说绿豆汤。”

小姐总爱教简声话,冬雨怕小公子什么都说不准确,于是总是抓紧了时机教他正确的话语。

“汤汤。”魏世朝咧开嘴笑,把他长得好好的小白齿露了出来,看得冬雨内心一阵柔软。

“好罢,汤汤。”冬雨叹道,再一次臣服于有齿小儿小太阳一般的笑容下。

听他们说上话后,赖云烟一直笑而不语,等冬雨一勺一勺地喂给世朝吃,她这才与跟冬雨以商量般的口气道,“下次让他自己吃罢?”

冬雨不好意思地一笑,道,“小公子刚沐浴好,怕脏了他身上的衣裳,奴婢就喂这一次,下次就不了。”

赖云烟知道丫头喜爱给世朝喂食,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只是世朝下月就两岁了,她想教他自己凡事能自己动手的皆自己动手,所以丫头们就不能跟过去那样什么事都帮他做了。

“小姐,”小公子喝得好好的,正玩着手中的玲珑套,冬雨就开口与赖云烟道,“现在小公子就学着执笔,是不是快了些?”

“都是这般年龄学的。”赖云烟知道她心疼世朝,耐性地与冬雨解释道,“两岁执笔的甚多,当然也有那三岁四岁才学会执笔的,但那全是养在祖母或者生母身边的。”

只有不是嫡子,或者不被当家人所喜的男嗣,执笔才会慢。

冬雨是个聪明的,这些事情的个中隐意她心中也略明白一些,只是先前没想到这事上去,现在赖云烟只一点,她就了悟了过来,点头道,“奴婢知了。”

她回话时,魏瑾泓从外面走了进来,冬雨忙行礼,“奴婢见过大公子。”

“起。”魏瑾泓简言,掀袍坐于赖云烟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