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沅正经起来的时候十分男神,他用清淡的声线温柔询问的时候,像一个优雅体贴的男执事。
或许是因为他厨艺好,在花楼微眼里,便镀上一层耀眼的光辉。
手拿菜刀的姜沅简直闪闪发光,可以掩盖掉他所有的缺点。
“玉米!”花楼微喜欢吃玉米。
又甜又嫩的玉米……
如果用来煲排骨,热热的汤香气清新,一点都不会油腻,排骨软得恰到好处,一口一块,再咬一口玉米,喝口汤,简直完美!
“那今天就煮冬瓜吧,我去做饭了。”
“姜沅!”
在花楼微哀怨的呼喊声里,姜沅飞快溜走。
花楼微整天就知道吃玉米玉米,玉米棒子都不知道啃掉多少了。
营养要均衡,今天必须煮冬瓜儿!
很快厨房响起一阵煎炒烹炸的声音。
花楼微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来电,以为是快递小哥就接了。
“花楼微,我回国了。”
清冷的男声从手机中传出来。
“你哪位啊?”
花楼微一时半会儿没想起来是谁回国了,正准备挂电话,就听见对面传来了一个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