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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反正我想到的都写在上面了。”

——不可以有过分的肢体接触(包括但不限于牵手、接吻、拥抱),有必要的时候需要征得同意(醉酒后的同意不算同意)。

——不可以强迫发生关系

——允许饲养宠物

——不可以随意进出他的卧室

……

谭少琛涂涂改改地写了半天,也不过是将之前的那些条款写得更细致了些而已。但最后两条让沈晏文多看了一会儿,一条是“不可以养情人,更不可以带回来”;另一条是“任何事不可以说谎”。

不可以养情人?谭少琛原来还会在意这个?反推一下这话便如同是在隐晦地表达,他对沈晏文或多或少还是有些占有欲的。

男人忍不住勾起嘴角,意味深长地问道:“最后两条,是什么意思?”

“最后两条?我看看……”谭少琛倏地撑住桌面,俯身往前,歪着脑袋看了看自己写的东西,“哦,就是字面意思啊……那你肯定不能养情人,因为我也不会。”

“简单来说,就是双方不能出轨,”沈晏文总结道,“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关系上的?”

“是吧,是这个意思。”

谭少琛认真地点头,见对方没有继续对这条提出疑义,他不禁喜上心头——这就是他挖好的坑!

作为健全的成年男人,沈晏文还这么优秀,像对他投怀送抱的俊男美女不知有多少;而沈晏文自己肯定也有需求,说不准就会“行差踏错”违反了这条……他就可以顺利成章地提离婚了。

不仅仅这一条,下面那一条也一样。

“不可以说谎”这种事几乎没人能做到,到时候他只要找到沈晏文在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上随口骗了他的证据,他就能厚着脸皮指控对方违约。

只是谭少琛没想到的是,他精心挖的坑,在男人眼里却像是宣布“沈太太主权”般的条款。有些幼稚可爱,又像青年对他已经隐隐动心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