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弓说:“那人在六国混战时也退隐了,就是今日提过的那个劫道人,‘九宫孔雀王’。他原是六翼族和百肢族的混血,有两翼四臂和三条腿,因此被称为九宫。”
二宝昂着脖子想,三条腿???
藏弓说:“不是你以为的第三条腿。本来是四条,有一条腿先天残疾,后来退化萎缩得只有胳膊粗细,自己发狠给切掉了。”
二宝心想,真狠。
其实也可以叫九肢。
藏弓说:“狠的还在后头。他的体质本来不适合练武,他不服气,就每天用毒药水浸浴,硬生生扭转了自己的气血经脉,不但练成了干元毒焰掌,还把自己练得百毒不侵了。”
二宝翻着眼白:为什么越听越觉得和外科医学背道而驰?而且一般把招式名字取得这么牛皮的,真本事都不大。反过来,我名叫二宝,简简单单,也能化解百毒。
啊,大道至简!
藏弓又把他看透了,笑了一声,“可别小瞧此人。此人奸险狡诈,坏事做尽,是我师父的死敌。两人交手过数次,次次战平,他想杀我师父,我师父也想杀他,谁都不能如愿。”
可惜在六国混战期间,一场大战结束之后九宫找来了。师父几乎精疲力竭,终被他毒掌所伤,吐血而亡。藏弓去寻仇时他已隐匿了行踪,宣称再不参与江湖事,因此藏弓还未真正和他交过手。
“那他到底有多厉害?”二宝好奇。
“这不好说。打个比方,以鲁阎王的实力可以拿到一个江湖令,那九宫差不多就能拿到一千个。”
“吼,也就是说,要一千个鲁阎王才有可能打得过他啊。”
“一千个也未必打得过。据说此人从五脏六腑到骨血发肤全是毒,打他一掌,自己也受反噬。”
“好可怕,希望咱们永远不要碰上他。”
但永远是不可能的,若有机会,藏弓还是会找他寻仇。
“咳,那个,我可以过去吗?”大楼那头,承铭这般问道。他本来也热得脱去了上衣,一见当前状况又给湿哒哒地穿上了,虽然身体难受,但心里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