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晕头转向,右手耷拉在地上,刚好摸着一只小汤勺。举起小汤勺,在眼前人脑门上敲出了“嘣”的一声。
呀,不是幻觉,是个人。
于是又把哨子咬在嘴里,吹了一下,带着嘘嘘声湿漉漉地问:“你是我家火头军吗?”
这一声问,可叫火头军的心碎成八瓣了。他捧着二宝的后背,抱在怀里,像哄小孩睡觉一样温柔地摇晃,说道:“是你家火头军,是二宝家的。火头军救你来了,不怕了啊。”
二宝认出声音来了,是易了容的火头军。眼泪瞬间断了线,可怜的小老板窝在火头军胸前嚎啕。然而他太虚了,紧绷的精神一旦放松,浑身的力气就如泄洪一般尽数流失,嚎都没能多嚎几声。
见他又要睡过去,藏弓不再勉强他清醒,单手把人抱起来,拾起地上的一把长矛,挑开了太子殿的门闩。
此时御林军已经在殿外布下了天罗地网,喝令“刺客”缴械投降。藏弓手里哪有“械”,只有他家宝贝疙瘩小老板。他把小老板的脑袋瓜按进自己的肩窝,二话不说迎上了天罗地网。
枪影飞快如梭,火花四下迸溅。
铁绳织就的密网本不该被枪头挑破,因而众人在看见那密网还没罩下来就接连出现了几道豁口时,表情都是凝滞的。
御林军的矛什么时候这么锋利了?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矛赢了。但没人怀疑,如果使盾的也是这“刺客”,赢的应该就是盾了。
一时之间,来抓刺客的人全都被刺客的功法折服,不约而同发出了喟叹声。好在他们还谨守本职,回过神来又是一轮布兵列阵,同时齐刷刷翻出了藏在皮下的鳞片,以作双层防范。
在六国统一之前,鳞甲人日常都是这种带鳞状态,坚硬的鳞片可以抵挡硬物伤害,也能防雨防晒。
但与外界的互通日益频繁,他们增长了见识,对慧人那种裸露的皮肤也有了审美,“白皮”文化便如春风过境,一下流行开了。
现在看来,带鳞还是好的,这是种族优势,就像慧人出门都会带脑子一样。
哦,除了被抱在怀里昏沉睡着的那位。
即便如此,御林军还是低估了“刺客”的本事。凡枪头掠过之处,他们引以为傲的鳞片唰啦啦全部碎裂,皮肉迸血,血珠四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