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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头军胜券在握,扬言要靠个人魅力征服愚昧无知的人类。他家小老板却不看好他,因为他除了样貌一无是处,连魅力二字的尾巴毛都薅不着。

火头军要是知道自己在二宝心里是这种印象,怕是要愤起杀人了。他来到远处的山坡上,吹响了暗语哨子。哨声婉转多变,好似黄莺啼鸣,没多会儿就召来了几个人。

这几人一看便是训练有素,身上虽然都穿着百姓的便衣,到达坡顶时却都自觉恢复了当兵时的仪态,步履整齐划一,走起路来器宇轩昂威风凛凛。

“主君!”

“免跪。”

渊武帝从前就很厌烦拖沓的繁文缛节,这番也便言简意赅道:“从左向右各自报上代号,有任务交托给你们。”

“是!第五军豹旗三号!”

“第五军豹旗五号!”

“……豹旗七号!”

“豹旗九号!”

“行了,”藏弓把协议纸交给豹旗三号,吩咐传阅,说道,“这次任务很简单,给我当托儿,去全人杂货铺门口排队签捐。不要预签,直接实签,要是哪天真的出了什么意外,军人职责,能用自己的器官来救助别人也是一种荣耀。”

这对中央军来说的确就是小事一桩,几名豹旗军都有些诧异,原以为该是什么重大任务才会被叫出来。

豹旗三号问道:“主君,没有别的了?”

藏弓说:“有。你们现在是平民身份,戏给我演得像点,别叫旁人看出来当过兵。”

豹旗三号立即挺直腰板站好,“是,主君!”

藏弓一拳捶在他肩膀,“说的就是你,豹三。”

几个兵立即笑了,纷纷放松下来。见到昔日一同上过战场的士兵,藏弓心里也颇有感触,虽说他对这些面孔没印象,但和平与安宁会替他牢记过去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