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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幸灾乐祸更多一点,因为汾乔发现自己的内心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报复的快感。

汾乔想着事情,眼睛是亮亮的,像极了漂亮的琉璃珠,顾衍心一痒,想伸手去碰,却还是抑制住了。

门口那对狗男女温存了二十几分钟才回大厅去,汾乔都等得要疯了,这才能直起酸了的腰,把脚塞进了鞋子里。

只是之前穿久了还不觉得,现在猛地重新穿进去,那两个血泡挤得生疼,脱了一看,脚跟已经全是血迹,血泡破了。

汾乔自小不喜欢走路,爸爸经常送她定制的鞋子当礼物。鞋子都很合脚,她的脚上几乎没有茧子,第一次长血泡,疼得掉眼泪。

顾衍看着也觉得那血泡碍眼,脚白嫩剔透,流着血便格外触目惊心。

小姑娘的眼睛里噙着泪光,看起来可怜极了。

片刻,他俯下腰,“上来,我背你。”

看到汾乔惊诧的目光,顾衍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他从不算有同情心的人,还没做过这样怜香惜玉的事,不,怜的还是个小姑娘。

不过他做事想来随心所欲,也不后悔,接着开口,“不要就算了。”

“谢谢,不过我还能走。”汾乔矜持地端着。

她是拿面子当饭吃的人,当然不可能同意让个还算陌生的人没形象地背着——虽然上次生病时候那么狼狈也同样被他看见,早就没了什么面子可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