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从密室里拿出几件厚棉衣,被子坏了,放在箱子里的棉衣倒还挺好的,就是陈朽味很重。
她将门掩上,屋里点着油灯,开始将厚棉衣一件件拆开,把里面没被虫咬烂的棉花掏出来,再把棉布全拆开,想着趁这个时间,做一件简单的厚衣服。
她离开廖家离开得非常爽快,身上除了饭店的钥匙,什么都没有,连衣服都只有这么一身。下面倒是还放着她以前穿的衣服,可以前她什么身段,现在又是什么身段。
更何况那些衣服一旦穿出去,不马上被抓起来批评教育才怪呢。所以她这会只能把以前冬天穿的棉袄翻出来,这些衣服颜色都比较暗,又是放在箱子里封存着的,倒是还保存得不错。
冬天的棉衣本来就会做得宽大一些,修修改改这身体能穿的。
拆开的棉花倒可以送去打一床被子,商店里有专门打被子的地方。
廖清欢在里面认真的给自己拆衣服做衣服,外面陆长缨吃完了面,将碗洗洗干净,接了几桶井水,就在院子里冲洗。
天上月亮落满了银霜,晚风微凉拂过,后院只有他冲洗的声音。
廖清欢耳朵动了下,想到了中午看到的一幕。陆长缨露出半个胸膛,手臂处鼓鼓的,充满了男子气概。跟那些给她写诗歌的文人倒是完全不一样,爷们多了。
别看她说话大大咧咧,也不怎么害羞的样子。其实这都是练出来的,以前在店里招呼客人都是她爸来做的,他是掌柜的,又是个男人,客人说什么都能接上。再后来到她,有些讲礼的客人见她是个小姑娘,那就老老实实吃饭,要么就开两句无伤大雅的玩笑。有些客人则是个嘴里没把门的,见她好看,什么话都能说出口,倒是不会对她做什么。只听了那些话,她总不能黑着脸让人走,开门做生意可不是这么做的。只能随机应变,也不能脸红,越脸红他们还越来劲,最好的方法就是变得爽利一些,厚脸皮一些,对方反倒是不会再说些过分的话。
可实际上她却没认真接触过男人,也没见过男人身体,看陆长缨那一眼,还真是头一次。
所以这会听到外面的动静,她耳朵就悄悄的热了。
收敛了心情继续在屋里做衣服,外面的动静停了,然后一阵脚步响起,最后停在了门外。
“廖小姐,衣服很合适,谢谢。“
廖清欢惊得一抬头,看着对方高壮的身形印在门口,有些心慌的说道:“
合身就行了。”
昨天对方晕着的时候她倒是胆大,还敢把人运到密室里。不过那时候是将对方捆着的,她确实不用怕。只是现在对方好手好脚,这又是孤男寡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