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来,是常用那个皮夹子。
冷白的月色里,破旧不堪的皮夹子封面上,放着一张破碎后又被粘贴的照片。
陆野指尖抚过照片上的每一个人,最后停留在李凡身上,黝黑质朴的脸,笑的牙不见眼,欢快的蹲在他身边,比身后的的太阳还耀眼。
陆野停留几秒,指尖挪开,又停在粘合照片的胶布上,透明胶布被剪的层次不齐,看照片粘合的样子就能看出贴的人手多笨,好多缝连都连不上。
但陆野却一点不嫌弃,眼底流露出柔软的情绪,他一点一点摸过那些胶布的凸起,像是要透过这些去回忆什么。
他想起唐墨在咖啡店时,低着头认认真真给自己粘照片的模样,小心又害怕,弄完之后畏手畏脚的把照片递给他,自己都觉得手工差的很,偏偏在警局门口,梗着脸说自己能行。
陆野只记得唐墨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的世界里,却忘了,什么时候对她开始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酒吧故意碰瓷让自己载她回去那次。
在台上抱着吉他唱民谣那次。
帮自己追小偷,粘照片那次。
喝醉了跳舞那次。
还是上床那次。
还是每一次。
他不记得了,如今想起他只觉得,每一次,他对唐墨的感觉都不一样,她和李凡一样,像最炙热的光,猛地冲进了自己的世界,最霸道的存在。
唐墨总说他站在原地就好,她来一步一步往前走。
回想起来,两人之间自己永远在克制,自持,冷静,唐墨一往无前,张扬,热烈,一个主动一个被动,居然也走了那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