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边走,一边七嘴八舌地讨论,关于这个案子自己知道的那部分。
一人道:“张氏这个女人,看着老实实际上浪荡的很。早些年就有人说,她是贪于家的钱,没看见吗,她一进门于锦程死了,婆母死了连公爹都去了。”
“一家四口就只有她一个人,家产可都是她的了。于家大姐儿回来要,她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只分了人家大姐儿三分家产。”
这是一位大婶说的。
另外一位大婶也是愤愤不平,仿佛张氏马上就要嫁到她家来了一样:“她又没生个一儿半女,也好意思要人家的钱。”
宋宁扬眉,宋元时低声和她道:“所以,即便她成亲了,大家依旧不依不饶的嘲讽她。”
男人讨论,角度则是截然相反:“那张氏娇娇弱弱,我当时就怀疑,她会不会有帮手。”
“砍胳膊砍腿可不是剁鸡,没有一把子力气,她能干得动?”
这边说着,宋宁忽然插嘴问那边的大婶:“她只分了三分家产吗?她自己说分了四分。”
宋宁自认自己是女人,所以对女人的角度和话题感兴趣。
为此她很高兴。
“四分三分有什么分别嘛,就多一分。”那大婶道。
宋宁笑着应是,决定不理这位大婶,她可能是不知道于家的家产有多少。
一分没多少?多出一千一万来,你就知道多不多了。
她又和几位大叔聊天。
大叔道:“宋大人,要是这次查出来,隆兴达又查错案子了,您是不是要把隆兴达处理了?”
“此事要看郑大人的意思,我是想啊,可是我没有这官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