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中郎将,为了不让李初捉到把柄,竟然不惜打伤自己,更编出被人打伤的事来。
身为中郎将,每日何时抵达监门卫,训练将士都是有规定的,他们先是无故不到,后来又怕李初告状,将自己打成重伤,欺上瞒下,只为了将此事掩过。
如此不诚不信的人,如何号令三军,又怎么能让将士信服?李初给他们留颜面,让他们自己乖乖的请辞,不想反倒引起的御史台的注意。
御史台闻风而奏,这是规矩不假,但是,罔顾事实猜测就要扣李初一顶打人的帽子,御史台的风气也该正正。
大唐律令有规定,诬告者反坐,为的就是避免有人滥用私权,御史也是朝中重臣。要告人小事可以闻风,而奏大事却该寻找证据,以人证物证而论罪。
人无度而肆意妄为御史台也该有度,闻风而奏的底线还有什么才算诬告?这些都应该规定。
立下法规,人依法而行,这是为了抑制人性之恶。
一番长篇大论下来都是。要求御史台也要立个标准,闻风而奏不是可以随便乱奏。
依人情而论又依法度而言,李初一番话说下来,朝中的臣子几乎都是认可的。
所谓无规不成方圆,不管是谁当官都应该有个尺度,进如何退如何?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执,把事情规定好了。怎么参人怎么奏人也就一目了然。
所以李初也算是又立了一功。改了御史台的行事准则,要求御史台在小事可以闻风而奏,大事上却必须拿到证据,用证据说话,合情合理的要求谁都挑不出毛病。
监门卫一下子没了两个中郎将,某位当父亲的也不着急把人补回去。他这样不着急着补的样子,可不让人看出点端倪来了,李治还想将整个监门卫交给李初不成?
额,整个有点难度,毕竟监门卫是分左右的,最多也就是只能给李初半个吧。
这样,李初在监门卫的威严,一时也是无人能出其左右,而那位所谓徐非杀人的案子,终查个一清二楚了,人不是徐非杀的,但是徐非倒霉的撞见了,之后就被人用昔日他在监门卫时落下的把柄威胁让他顶罪,而两个罪名相较,竟然还是他在监门卫的罪名更大。
徐非自己供认,他曾收了别人的钱送走了应该诛连九族之人的女儿,至于是谁家的,徐非执意不肯说,只道他知道自己犯下大过,他愿意领罚,当年他答应过别人的事,不能出尔反尔。
事查至此,牵出其他的案子,也将真正在宫中行凶之人捉拿归了案,那是羽林军的人,感情的纠葛和徐非说得差不多,谁能想到这都有顶罪的人,最后李初会让彻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