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要是有他们的支持,送到李治的面前,李治认为可行,事情将会很快的定论,接下来该改的改,便可推行。
最好是和李初提起的税改一事一起推行下去,到时候人人都盯着李初,他完全可以躲在后面。
太子殿下也是有点小腹黑的,看打的主意,啧啧啧!倒是不怪李初将他的风头尽都抢去,挺好的。
郝处俊听着应是,李义府插话道:“公主,税收之法敢问公主的本意。”
本意弄清楚,以立天下法,就得朝此目标前进。
“税收,是为充国库之财,意在养民。所以税征之始要注意,行商纳税必有收益,若是收益不到一定的地步,大可无须收税,一但超过得收。”李初把现代的税收标准道来,她没有说出口的是,税收其实就是劫富济贫,虽说如此办法不见得能起多大效果,但至少国库的钱总是收入多了吧。
李初再细细的说明,她不是一个懂得修法的人,有想法,提出来,至于最后如何定下,还得看看大家的意见,她只开一个头,结局最后如何,只看最后名家大儒的想法。
有了李初打开思路,李初更建议他们去查查大唐的商家收入如何,而大唐普通百姓的收入又如何。
哪怕有人不太清楚,总也有人知道的,问起百姓的收入,不能以长安的百姓为准,而是以偏远之地。
长安是天子脚下,天下人才汇聚之地,多少人往来,又有多少的生意在其中诞生,养活多少的百姓,其他地方可没有这么好的优势,要是以长安的百姓为标准,定税之法可不公正。
得闻李初此意,有人想起来了,现在他们定的分明是同突厥交易的税法,怎么听李初的意思完全是想改大唐的商税收了?
“古之全大体者:望天地,观江海,因山谷,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之权衡;不逆天理,不伤情性;不吹用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难知;不以绳之外,不推绳之内;不急法之外,不缓法之内;守成理,因自然;福祸生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
李初一番引经据典,“韩非子的大体,我觉得说得在理,诸位要立法总不能只思片面?”
李义府是个机灵人,赶紧道:“不管立的什么样的法,都要仔细查,仔细了解,若不然法以何成。”
直接将话题掀过,不认为也不认可追问的人。
有些事得看长远了,改商收之法,将大唐的国库收入改一个方式,不难看出好处,一定要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