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允:“说说看,你比五万两黄金值钱在哪里。”

初夏掀起衣摆,单膝跪下:“初夏愿意效忠离火宫,效忠护法大人。”

庄允轻抚鞭稍。

初夏咬牙:“初夏愿意做护法大人的内应,潜入奉剑山庄,为护法大人一统江湖铺路。三公子穆千玄的首徒,这个身份,应该比五万两黄金值钱。”

庄允说:“你本是奉剑山庄的弟子,我该如何相信你?”

“离火宫内死士无数,护法大人万人之上,稳坐高位,总该有些手段控制他们。”

庄允笑了:“你说的不错,我确实有些法子控制他们。”

他眼神示意,立即有黑衣侍卫端着酒盏来到初夏跟前。庄允说:“此毒名为辟萝春,服下后,需每三月服食一次解药,否则就会浑身溃烂而死。”

原书盛初夏久候穆千玄不至,为保性命,无奈之下,只好勾结庄允成为离火宫的走狗。没想到,还是绕不开这段剧情。初夏不想回盛家,端起酒盏,一饮而尽:“这样的诚意,不知可否令护法大人信服?”

初夏倒扣酒盏,再流不出一滴:“往后,初夏就是护法大人的人,必定死心塌地,为大人尽忠。”

毒是下在酒中的,初夏喝酒上脸,只一盏,脸颊泛起酒晕,如搽了层淡淡的胭脂,眼中水光潋滟,那朦朦胧胧的水光深处,隐约映出庄允的身影。

庄允忽觉口干舌燥。他说:“你错了,真正令一个女子死心塌地的法子,不是控制她的身体,而是得到她的身体。”

初夏身体绷紧。

庄允俯身过来,捏住她的下巴,迫她看向自己。这样近的距离,那双剪水秋瞳里的身影不再模糊,只是随着他的靠近,漆黑的瞳孔不由一紧。

庄允很满意初夏的反应,他素来喜欢这种将人掌控在自己手里,看着对方惊慌失措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