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穿着一套不合身的衣裳,头上戴着大斗笠,手里杵着根棍子,还托了一只破碗。
斗笠底下是最最熟悉的面庞,两道浓眉压着一双大眼,原本圆润的面庞削瘦,瘦出了分棱角,让他看起来几乎像个大人了。
分别不过四五个月,少年的身形就像春天的笋子一样蹭蹭往上蹿,看起来已经有她高了。
“阿姐!”
达禾像从前一样扑向她,不过以前可以偎在她怀里,现在已经变成搂着她,“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温摩眼睛有点酸涩,喃喃道:“你要知道我为你这个傻小子花了多少钱,就不会这么说了。”
片刻之后,两人缩在巷角的树荫下,破碗摆在面前,恍然便是一对落难姐弟。
“可是我去侯府找你,你都不见我!”
“你去过侯府?!”温摩吃惊。
达禾点头:“他们不让我进去,说你不想见我,让我不要再去找你。”
“他妈的哪个混蛋乱放屁——”温摩骂到一半,猜到了,“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瘦巴巴全身上下没有二两肉的,对吧?”
达禾点头:“他们叫他诚公子。”然后有点委屈,“他们说他是你弟弟。”
“弟弟个屁!”温摩揽着达禾的肩,“你才是我弟弟。”
上一世,再见到达禾已经是婚后半年左右,他比现在还要高些,五官已经隐约有了一种成年男子才有的硬朗,那时他已经成了姜家的马夫。
“我以为阿姐不要我了……”那时的达禾也是这么说。
那时的温摩既不敢让达禾知道自己的处境,也不敢让姜知泽知道达禾的存在,她每次和达禾见面都是偷偷摸摸,每一次聊的都是让达禾快点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