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能看见,蓬莱岛上其他生灵,点起的光亮。
还能感觉就在这地底之下,出现了至少十团,犹如生命之火一样,跃动着的,藏在人身上的火焰。
这一切,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火与生活息息相关,人类文明之所以能够在这片大陆上繁衍生息,全是因为掌控了用火技术,懂得利用火焰取暖,将生肉烹饪为熟食。
活人可以一天不与火打交道,也可以依靠其他办法,十天远离火苗,但不可能一直不靠近火光。
要是我能掌控拜火殿,圣火坛上那团至高无上的红莲业火,岂不是等于有了通天的本事?
拜火殿上岛的人有一百余人,就算死在君上手里,有那么一部分,被璇玑和玉衡又杀了几个,却也不至于只剩下十多个人。
但我只感受到十多团火焰,说明有些人得到了火焰烙印后,早已将它收放自如。
现在的我,没办法去抢红莲业火,但要是能把身上的火焰烙印玩转,还是可以在拜火殿的屡次追杀下,绝处逢生的。
我尝试着用火光,确定了那十多条火焰的位置后,在睁开眼的前一刻,沟通着心里的火光,将它隐藏后,才从地上站了起来。
还没等我说话呢,甄珍瞧见一脸胜券在握的我,情绪似乎有些激动。
“凌音,凌音,你搞好了?”
“你这么快就能找到体内的火焰烙印?”
她的话说的越多,越暴露自己与拜火殿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