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易倒也不生气,道:“锦锦把裤子脱了,干爹就告诉你命髓到底是什么。”
韩锦挣扎了一会儿,到底抵不过好奇心,还是把裤子脱了。苗易盯着他胯间那物,连连啧声:“真漂亮,太漂亮了。”然后他起身也把自己的裤子脱了,指着自己那根软绵绵的东西说:“其实,命髓是个好东西不假,但是喝自己的没有用,喝别人的就能强身健体。锦锦想不想喝喝看?”
韩锦嫌恶地皱眉。他虽然傻,却也有好恶,以前卢雅江就跟他说过,男人的这根东西是脏的,只有他自己的和他喜欢的人不脏。他喜欢丹阙,因此不嫌弃丹阙,可他并不喜欢苗易,光是用眼睛瞧都觉得刺眼。
苗易见他不动,捞起他的手往自己腿间摁,没想到韩锦立刻把自己的手抽了回来:“不要,爹爹说脏!”
苗易一愣,没想到小傻子居然还是懂点事的,于是道:“那干爹让锦锦舒服舒服。”说着手往韩锦身下伸。韩锦又一巴掌把苗易的手打开了。他还是本能地觉得讨厌,何况卢雅江曾经告诉过他这东西是他的宝贝,轻易不能让人碰,他是喜欢丹阙才愿意跟丹阙分享的。他把那只小老虎往苗易手里一塞,闷闷道:“小老虎不要了,小兔子也不要了。”
苗易听福伯笑得前仰后合地说起韩锦的命髓论时,还以为小傻子很好骗。小傻子也确实很好骗,乖乖跟他进了房间,乖乖把衣服裤子都脱了,可惜给看不给碰,小傻子傻得还不够彻底。
苗易苦恼地想了一会儿,道:“好吧,那干爹给锦锦喝点好喝的。”说罢走到桌边,从壶里倒出两杯早就准备好的鹿血茶,递给韩锦一杯。
韩锦接过以后闻了闻,就立刻把脸皱成了一团:“好腥,这是什么东西?”
苗易一口气喝光了一杯,道:“好东西,喝了以后锦锦就会变得更强壮。”
韩锦嫌弃的直皱鼻子,于是苗易又从柜子里抓出一把糖来:“喝了这茶,干爹给你吃糖。”
韩锦看了看鹿血茶,又看了看苗易手里的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鹿血茶喝了。就这样,苗易又骗着韩锦喝了两杯鹿血茶。
过了一会儿,韩锦全身泛红,两只手掌对着自己的脑袋拼命扇风:“好热,好热。”
苗易猥琐地笑道:“干爹让你舒服舒服?”
韩锦立刻警惕地盖住自己的小雀。
苗易见他如此顽固,只好使出杀手锏,道:“干爹教你什么是合欢术可好?”
韩锦奇道:“合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