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光透过纱窗照在两人的脸上, 不是正午大太阳似的明黄,而是白光, 连空气中飞舞的粉尘都能看见。
叶隋琛轻轻闭着眼睛,长睫毛翘着,嘴角无意识地往上弯, 很惬意的样子。
很多时候,人们都只看到叶隋琛凌厉的气场, 其实他安睡的时候、不那么张牙舞爪的时候, 实在是个漂亮的男人。
精致的、贵气的,而绝不是粗粝不堪的。
方嫌雪替他涂完泡沫, 拿起剃刀从他的鬓角轻轻往下刮。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垫着叶隋琛的下巴,动作轻柔,刮刀很锋利,而叶隋琛一丝顾虑也没有。
很难想象, 叶隋琛这样戒备心强的男人,会毫不设防地这样对待自己。方嫌雪望着叶隋琛的雪白脖颈沉思。
趁他不注意, 把刀靠近那暗青的血管吧。
杀了他,替父兄还有自己报仇,然后再去自首。
一切就结束了。
方嫌雪的手轻轻往下, 挂到下巴处,往他的脖子移动。
叶隋琛忽然颤了一下,引得方嫌雪警觉地把手收回去。
“好痒啊。”叶隋琛拿头在他腿上轻蹭,方嫌雪颔首兀自镇定。
“忍一忍就好了。”他道。
“忍不了啊。”叶隋琛笑个不停,方嫌雪只好停下来看着他。
“嫌雪。”叶隋琛看不见背后人的神情,伸手摸索着找到方嫌雪的手腕握住,神情宁静,好像有话要说。
“你爱我吗?”叶隋琛酝酿了半天,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