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霄甚至还感慨道:“当初啊,若不是那神域的先皇太女朝升喜欢我,没准朝沅还真能把我带回广林王府呢。她冲我笑一笑,我便觉得整个世界都明媚了起来。”
“我长到这么大,还第一次遇见如此美貌的女人。放眼整个仁国,哪怕是整个天下,都不及她。”
齐霄还说:“她武功也好,而且她打仗出其不意,总是能出奇招。与她阵前对峙,我根本不是对手。她马上功夫更好,那招走马游蛇,便是她自创的招式,我就是因为这一招,才被她斩落马下。想我当当铁血男儿,被她捆了,按在马上回了她们神域军营,我当时连屈辱都忘了,满心满眼都是她身上的香气。”
“如果她当时,若是答应带着我。什么家国,什么兵权,什么仁国的镇国将军,我都不想要。”
“她就是那样一个有魅力的女子,若不是有着这点念想啊,我这些年真想跟着她去了。”
牧子期还记得,他上辈子与齐霄痛饮的时候,还把他当做知己。两个人皆是大醉一场,彻底忘却烦恼。
而如今想起,牧子期只觉得心里跟针扎一样。
从前他没有这般小气,如今一想到朝沅去见他,哪怕两个人碰到了,他便难受。
窗外夜色渐浓,都这个时辰,她还没有回来。
属下来报告时,曾说过,朝沅入军营之后,与那齐霄曾密谈一个时辰。后来,又在林中贴近,说了一刻钟的话,那齐霄才依依不舍的分开。
那画面虽没有看见,光是想想,便让牧子期焦躁不已。
他拎了瓶酒,扯开了手指上的纱布。那伤口明明都不流血了,他却还是硬生生扒开,让血迹沾染上袖口。
他就是想要如此折磨自己,他想,自己若是不可怜一些,朝沅是不会在意的。
朝沅回来的时候,他已经一身酒气,坐在远中的长椅上发呆。
朝沅果然率先看见他手指上的伤,她蹙眉道:“这是怎么弄的?”
牧子期双眸若水,巴巴望着她道:“切菜的时候想着陛下,走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