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落地,带着残汁的瓷器摔成几片,折射出一道青光。
阚稷把他的小兔子压在墙上,前胸抵着对方纤细的后背。
那双指甲并不尖锐的手被按在头顶,掌心下的肌肤光滑,却也并不瘦弱。
本来以为是个饲料喂出的肉兔,没想到还是个善于奔跑的野兔。
肌肉恰到好处,结实流畅,像是经常锻炼的人才会拥有的。
阚稷掌控着他的小兔子,愉悦地喃喃:“……你真让我感到惊喜。”
游佐脸带潮红,费力地扭着头,眼睫上还带着潮湿:“什、什么?”
20
阚稷还是头一回这么近距离打量他的兔子。
发型清爽,眉目秀气,脖子白皙又纤细,似乎伸手一握就能掐住。
就像一个月前在街上偶然遇见时,只是匆匆一瞥,他便有了心思。
他尾随了上去。
或许并不能称之为尾随。
毕竟阚稷跟得正大光明,衣冠楚楚,像是其余恰巧通路的行人而已。
他耗了一个月的耐心,终于下了决心。
他要在那修长的脖子上留下齿印,啃食脆弱的喉结,舔去眼角的泪水。
他要让他的兔子乖顺趴伏,要让他的兔子摇尾乞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