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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童侧耳听了会儿,还是听不出什么,但她知道萧旷既然示意,肯定是听到什么了。

萧旷指了指某个方向,沈童顺着看过去,在驳杂的树影间,瞧见了一个小小的脑袋,一对长耳与乌黑的眼珠。

那是只灰色的野兔,毛茸茸的长耳朵警觉地转来转去,似乎正细听周围的声音。

萧旷朝后伸手,随行的家丁递过弓与箭。他戴上扳指,张弓搭箭,沈童觉得他根本没瞄准,一抬手箭已经离弦。

极轻的一声弦响“嗡——”

远处的野兔应声而倒。

一名家丁过去,在树下找到了野兔,提着后腿拎过来。

这林中野兔甚多,也不是太怕人,不一会儿又见一只远远地连跑带跳,没跑出几步便不幸成为萧旷的箭下亡魂。

随行家丁大多是从北部跟着萧旷回京的士兵,这就四散开去各自捕猎,打了几只兔子后,他们便找林中空旷之处歇脚。

清理地上枯叶,用石块围起一圈,升起火来。再将兔子去皮去内脏,用水洗干净,再将新鲜树枝剥去树皮,两头削尖后,穿上兔肉,斜插在火堆边烘烤。

丫鬟在地上铺开干净的布,放上软垫,倒上茶水。沈童在软垫上坐下,萧旷坐在她身边,她便调整了一下坐姿,背靠着他的臂膀。

“阿旷,你们北征时,在草原上打猎吗?”

“大军过境,野兔野狐之类听到车马与脚步声音,老远就会逃走。驻扎后也没有闲工夫去远处打猎。”

所以高湛偶然打死的那十几匹狼让他们这一众兵将们打了顿牙祭,但十几匹狼让几百个人分,大多数人只能分到几口汤尝尝鲜而已。

“只有北燕投降后才有了空闲,但我很快就往北京赶回来了。”

家丁不断翻转兔肉,以确保受热均匀,烤出的油脂滴落在火焰上,发出嗤嗤轻响,肉香四溢。

沈童坐得久了,越发将全身重量倚靠在萧旷身上。他索性让她靠在自己怀里,用手轻轻捋着她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