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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榆正在这里忍辱负重时,唐时迎也陷入了沉思。

挨着他站着的大男孩身上有着淡淡的薄荷味的沐浴香气,闻着并不让人反感。

而且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对方的侧脸非常精致了,专注的样子更是好看,如果不是直男,唐时迎可能会因为他的长相原谅他的冒犯。

向榆都没察觉唐时迎正在看他,正在特别认真地帮唐时迎洗着手,让他每一根手指都得到了很好的服务,泡沫也搓的非常均匀,附带本能的手指按摩。

唐时迎却注意到向榆的手指非常好看,白皙的手指修长的看起来应该非常适合弹乐器。

唐时迎自己在接手公司之前就是做音乐的,看到这样的手指忍不住想象出对方的手指在琴键上飞扬的样子。

唐时迎下意识地问道:“你会弹琴吗?”

“会。”向榆回答的很快,不是因为这个问题,而是对方忽然握住了他的手。

两个人的手指沾满了泡泡就这样握在一起,看起来很不对劲。

向榆偷偷的红了脸。

唐时迎没注意到向榆的脸已经红了。正专注的抓着他的手,仔细地看着,他在这个圈子里见过不少人,有先天条件好的,也有后天努力条件跟上来了。

眼前这个人让他莫名有种对方应该是吃娱乐圈这碗饭的人,外形确实也非常合他的口味。

“都会弹什么?”

“我比较擅长钢琴,小提琴和吉他也会,其他的也会点,但是没有这些这么擅长。”其实向榆还会不少,不过对方只问了琴类,他就没往超纲答。音乐对他而言是一通百通,除了很难上手的乐器,基本上都是稍微练习一下就会上手。

所以他感兴趣的基本上都会去学,所以都会一点。

向榆的回答让唐时迎有点意外,有种今天来这一趟挖出了一颗蒙尘的明珠的感觉。

“学的挺多。”不过这个圈子里先天条件很好的人也是多不胜数,他不会因为一面之缘就为人架桥搭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