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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轻人,”有个贵族老爷眯眼笑道,“很经得起折腾嘛。”

“当然,那可是贫民窟的传奇人物,迦伦·昂希斯。”坐在他对面的贵妇人以扇遮面,柔声笑道:“传说他有一天杀了三百人呢。”

听上去贵族老爷笑的开心极了:“你说真的?别闹,他看上去可不是个职业者!”

“这可不是个玩笑,尊敬的先生。”主办人悠闲的喝了杯茶,一边挥手示意下头的侍从将那两个撑不住的健壮年轻人从喉咙开始开膛破腹,一边和气的微笑道:“你可别看他是从贫民窟出来的,如果给他机会,他肯定能成为中位职业者……”

——这句话是个不低的赞扬,因为‘一定能成为中位’的潜台词就是‘从天赋到意志都过关,很可能成为上位’。

“哎呀,那可就太可惜了,”贵族老爷啧声感叹,“这么好的死士苗子,就要弄死在这儿?”

他这么说着,迦伦却感觉不出那人心中有任何一丝真情实感的惋惜存在——这帮人今天是来寻欢作乐的,别说一个未来可能的中位职业者了,即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中位职业者乃至于上位职业者,只要能控制住、又能瞒住消息,他们也敢将之虐杀,让对方死的毫无意义。

就像现在,左右两侧那蓬散出浓烈血腥与臭味的人一样。

迦伦叹了口气。

——在他十五岁那年,偷窃、刺杀与逃跑等技都已经炉火纯青的他,已经成为了他所在贫民窟的统治者。

在那个收成不算好、天气更不好的秋天,他带着周边穷人集合起来,试图为底层人找到新的活路。

可没多久他的人就被分裂了——一袋金币摧毁了薄弱的团结,让他在一场乱战中身负重伤,被眼前这帮人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