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在饭桌前坐下来,喝着暖融融的菜粥,吃着热乎乎的饼子。
大伯道:“轩小子,你不是说月底才回来吗?怎么早了这么多日子?”
吴轩道:“本来想月底回来的,但是听文寿说起了文韬的亲事——”
“哎!”大伯叹了一口气,他就猜到是这样。“其实罗山长也不容易,他们夫妇俩就这么一个女儿,想把女儿留的近些,这也是人之常情。”
吴轩道:“罗山长都提了什么条件?”
“他让文韬在城里买一处宅子,成亲后我们一家子都搬去城里。他还要求文韬不能谋差事,必须在县学潜心苦读三年,争取三年后乡试中举。”吴大成其实有些不乐意。
不仅因为他们买不起宅子,还因为,他不想去城里,他是吴家村的里正,他要是走了,村子里的事情谁来管?
而且没了做里正的月银,他们一家子的花用从哪里来?更别提文韬还要继续读书,花费也不会少。
吴轩灌下一大口菜粥,“大伯您是怎么想的?”
“我想在村子里做里正。”吴大成道:“我做了一辈子里正,离不开村子,村子暂时也离不开我。我还能干十年,等我干不动了,再培养一个接班的孩子。”
吴大成本来想让吴轩接班的。但孩子太出息了,就不适合在村子里待了。还好族里还有许多孩子,总能挑到合适的。
一碗粥喝完,吴轩放下空碗,“大伯,您想当里正,那就当!至于其他事情,交给我处理就行了。”
“轩小子,这是我家里的事——”
“大伯说过,咱们是一家人。”吴轩给吴大成盛了一碗粥,“大伯,我们已经长大了,该是我们孝敬您的时候了。”
吴大成看着面前这碗菜粥,仿佛又看到了当年吴轩还不会吃饭的时候,他就这样端着碗,一口一口喂吴轩吃饭。眨眼间,孩子就长大了,会给他盛饭了,甚至能替他扛起一片天了。
“对啊,大侄子这么孝顺!”大伯母端着一碟子蜜饯进来了,“来,尝尝大侄子从京城带回来的蜜饯,这可是京城里的官老爷们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