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律师好像什么都没看见,专心地继续提问:“据我了解,被害人张志鹏当时因伤住进医院半个多月,出院后没多久就查出是你下的手,于是带人在你经营的店铺外面守了很长一段时间。是否有这件事?你当时又是如何应对的?”
卫铮平静地回答:“有这件事。我提前知道消息后,就去外面躲了一段时间,住在旅店里。”
石律师看向审判长:“被告人卫铮在旅店的居住记录我已经上交在物证资料里。”
审判长点点头,示意他继续。
石律师转回头,看着卫铮再次开口:“也就是说,你与被害人张志鹏因此结仇,并且对方一直在找机会报复,是吗?”
卫铮无声地点头。
石律师拿起资料里的一张照片,指着它问:“现场发现的这把瑞士军刀,经s市北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正是本案的凶器。我想请问卫铮,这把刀是你的吗?”
青年看了一眼,摇头道:“不是。”
石律师又问:“上面同时发现了被害人张志鹏的指纹,请问这把刀是否属于被害人?”
坐在石律师对面的公诉人顿时皱眉道:“审判长,我反对!”
他站起来说:“辩护人这是对被告人进行诱导性询问,这已经影响到被告人陈述的客观真实性,我请求审判长对该项陈述不予采纳。”
审判长点头:“反对有效。”
石律师却并不慌乱,他向审判长道:“我对我的用词不当表示歉意。但审判长,根据刑警队的侦查资料显示,在被害人张志鹏的卧室里,找到了六七把不同品牌的瑞士军刀,其款式和功能,都与现场发现的凶器相差无几。被害人的朋友也交代,现场的这把刀的确是被害人张志鹏自己购买的,而且价格不菲。”
他说完后,又看向被告席上的青年,问:“案发当晚,你是否有携带任何武器?”
卫铮摇头。
石律师又拿起一张照片,上面是一根金属材质的棒球棍。
“这个是你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