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煜偏头,不做多想,开始啃鸡腿。

——

“朕,不祝他们死的安宁,祝他们来世再与朕为敌吧。”时煜仔细琢磨着男二的台词。

《皇珏》里的男二是皇帝,坐拥天下,有着能扭转乾坤的气势和胸襟,帝生顺风顺水,谈江山谋略,从来都是气吞万里,带兵出征,从来都是战无不胜。

男一是宫里的王爷,颜值放在现代就是走街上也能让路人一步三回头,走的还是文艺青年风。时不时提笔作个词,提灯夜行赏个雪什么的,俘获大片女子的芳心。

就是这样的男一和男二,都爱上了人美心善的女主。

时煜觉得这部剧里最大的败笔就是女主。女主是个穿越过来的傻白甜,凭借着在现代社会里学的几首歌,嚎了几嗓子就被认为是“天籁之音”。事情还一办就砸,次次都靠男一男二救。男一还好,和女主一生一世一双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在一起,男二就比较惨,发了好人卡就无人问津。

时煜觉得真是b了狗了。

时煜放下剧本,扭扭头,活动下颈椎。

到了影视基地,时煜下车,陆襟拿着雨伞和热可可,护送这位老大爷上路。

其实讲道理,这是时煜第一次拍戏,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也是时煜的处女作。但时煜此刻考虑不了这么多,只觉得手心微微有些汗意。

时煜有点紧张,时煜上一次这么紧张的时候还是第一次上台做手术,戴着白手套的手被汗水濡湿,整个人被暴露在手术室的灯光下,让他有些眩晕。

“发什么呆,过去和王导打个招呼。”陆襟拍拍时煜的背,把他神唤过来。

王导看上去兴高采烈的,身边围了不少人。

“王导好。”时煜笑笑。

王导看了看这人,印象中这人每次都爱用鼻孔看人,一脸我就是大爷想怎么演就怎么演的欠揍模样。今天看着还挺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