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实上那就是文有第一。
能认识几个字的,知道点诗词的,那么李白就是一个跨不过去的大江大河。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李白可以说是高产诗人之中,最好背的那个。
当然这是一切的起源。
如果非要说点什么的话,那就是脑残粉遇见正主了。
樊柒摸了摸自己用于储物的空间,随即会想到自己的那玩意坏了,坏的莫名其妙。
不过这个显然不是重点,樊柒直接拿起摊子上面放在最夹角的毛笔,递给李白“诗仙!谪仙!能在我衣服上提个诗,写个名字也行!我这辈子就不洗衣服了!”
李白也不拒绝,直接提笔,直接在樊柒的衣服上写了个六个字:
将进酒,杯莫停!
嗜酒如命,剑法卓绝,最后的还有李白的抱负政治,当然最后一项已经是过去式了,鬼都鬼了,还追什么政治。
虽然文采卓越,古今少有的天纵英才,但是不得不说,诗仙李白是个政治苦手,就算是脑残粉,也完全拯救不了李白的政治抱负。
不过从某种角度讲,也正是这如此卓绝的才华,成就了李白。
当然了,强行挽尊这种事情,总是不能放弃的。
自从死了之后,听闻李白的政治抱负已经差不多干净了,而且如今是从诗仙就奔着剑仙去了。
不管怎么样,都能称之为一个仙。
地府中的谪仙人。
成天到晚的四处跑,逮找人的时候特别少,也是很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