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让我给你们讲讲这个案子吧。
玉棠春是一名妓女,母亲患有心脏病,父亲患有高血压,家里入不敷出。她没有读过书,外出打工,被同乡所骗,进了一家发廊,成了妓女。
为了给家人治病,她卖y 淫三年。三年后,找准机会逃跑,从了良。
从良后,她在一家公司当保洁,可惜,公司欠薪,工作半年,只拿到了一个月的薪水,七百元钱。
太穷了,穷得她喘不过气来。
她上班的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到晚上十点,为了挣点钱,她问同事借了五百元,买了一辆二手三轮车跟炉子,支起一个烤摊,每天早上,去街上卖红薯。
摆摊并不顺利,她什么也不懂,也没有足够的本钱,无证经营,被抄过很多次摊子,最严重的一次,三轮车和炉子一并被收缴,一瞬间,她又变回一贫如洗。
然而,几乎一无所有的玉棠春并没有因此气馁,她又一次振作起来,再次问同事借钱,又买来了一辆二手三轮车和炉子,准备重新支起一个摊子。
但很不幸,第二天出摊,她躲在汉达商场左侧窄巷摆摊时,遇到了商场保安,曾经的嫖客,刘安。
刘安认出了她,调戏她。
她不堪其扰,要走。
刘安亮出保安身份,不让她走。
玉棠春一度求饶,但是刘安叫来城管,驱赶她,并协助收缴她的三轮车和炉子。
眼见城管走近,玉棠春想要跑,刘安拦住,挣扎之际,玉棠春举起了手中用来削红薯的小刀抵抗,随手一挥,小刀意外插进了刘安喉结,刘安当场失血过多死亡。
一审判决,玉棠春就被判了死刑。
后来,玉棠春不服上诉,师哥作为辩护律师为她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