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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朔左看看右看看,摸着下巴,觉得他俩很有意思。暧昧的最高境界,就是全世界都觉得你们俩在一起了,而你们却还迟迟不捅破那层窗户纸。

阮安安没有让程昱在聚会上待很久,她知道作家的灵感有时候就跟流星似的,上一秒还一路火花带闪电的飞来了,下一秒,就"啪"的一下,没了。

所以她在差不多合适的时候,问程昱∶"你灵感还在吗?"

程昱在车上时,也就是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那么一说,所以反应了一下才明白她在说什么,点了点头。

阮安安∶"那咱们快点回去,趁你还没忘抓紧写出来。"

还有三天就要到交稿截止日期了,阮安安比程昱还要着急。

f是两个人就聚会中途遁走了。大家也不介意,还又调侃一番,说小两口天天在一起也腻歪不够。

腻歪这个词,阮安安觉得,某些程度上形容程昱,还是比较贴切的。

程昱确实有点粘着她,虽然不跟情侣似的要求亲亲抱抱,但似乎想要时时刻刻呆在她身边。

就像是今天晚上,她明明让程昱自己回房间写作,但程昱回房待了一小会儿,就抱着电脑敲响了她的房门,可怜巴巴的说∶"你不在我又想不起来写什么了。'

程昱说的振振有词,他本来就是因为她带他出去才找到灵感的,她是他灵感的激发点,她不在身边,他就无从下笔,一个字也写不出

阮安安∶" "

她能有什么办法?只能让程昱进屋。

她明天只有一场戏要拍,而且也早就和楚朔对过戏了,所以今晚不用背台词,于是程昱还在以前他学习的位置写作,阮安安自己钻进被窝--这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阮安安开始还不好意思,现在早就不在乎了。

为了不打搅阮安安睡觉,程昱只开了床头写字台上的台灯,光线微弱,但也足够他看清键盘,足够他看清身边阮安安秀美恬静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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