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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确容易被满足。她开始回忆起自己短促的过往,惊讶地发现自己原来从小就是一个容易被打动的人。

六岁时一颗大白兔奶糖就可以收买一整天的快乐。十四岁时,比赛拿首奖就能够让她在内心上演一出大戏。然后是一首歌,一部电影,或者一家味道不错的路边摊,一个拉着她逃课的后脑勺……

这些铺满整个日常生活的琐碎,在旁人眼里或许是可忽视的存在,可于她而言,却是支撑起她平凡生活的脊梁,是她所珍视的宝物。

想了许久,她才终于给出了自己的结论。

“或许正是因为容易满足,所以才显得特立独行。”

01

迟煜回国后,开始慢慢撒手把股份转让,摆明了就是要脱离公司自己创业。但离开前他一改自己圣母特特质,也不准备让自己亲爱的“弟弟”太好过,找准公司内部矛盾,特意把股份转给了与迟淼有些对立面的股东。

迟淼气得不轻,开始整天在周子琴面前抱怨迟煜这人冷血无情。

“真不知道你为什么喜欢他。”他说着,用手不耐烦地松了松领带。

周子琴叹了一口气,“非常抱歉chalrs,虽然我的确很想倾听你的苦恼,但是现在呢,我要结婚了。对着妻子骂先生,我想你面子也过不去吧。”

她露出手上的订婚戒指,亮得迟淼想马上辞退面前这个女人。

02

迟煜在中国的事业算是刚刚起步,每天都日理万机,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好在周子琴并不喜欢和恋人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她甚至很享受一个人的时间。

下班顺路取迟煜干洗的衬衣时,会下意识嗅一嗅那种命为“明朗”的味道。一个人喝冰咖啡,一个人在城市闲逛,一个人在唱片店听卡带。大雨天被困在商场,要么慵懒地等雨停,要么发短信让男朋友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