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实在是忍受不了,想起庄蝶衣冠不整的样子,陆明浩誓死保卫她的鬼样,我就恨不能剥了他俩的皮,大棍子劈头盖脸的抽死他们。五马分尸、腰斩、凌迟都不能解我心头之恨。
仔细想想,王总的话,钱总的话难道没有道理?
我的孩子才三岁,人生刚刚开始,他是那么的单纯、可爱,我怎么忍心他没有爸爸?
这婚?要离还真不好决定。我痛苦的紧锁眉头,婚姻何去何从?只觉喉头一股腥甜,似有血上涌。
后面领导说了什么,我也没听清楚。使劲儿咽了咽口水,恍恍惚惚的挽住飞兰的胳膊回到自己的部门。
尽管王总告诫了当时在场的人,紧闭嘴巴。可职场的人遇到这么劲爆的瓜,真能做到三缄其口?
我还在回部门的路上,我的大战经营计划处,掌掴庄蝶的辉煌经过,已经传遍了全公司大大小小的角落。
我因此也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劳务派遣工,在三千员工中脱颖而出,成了公司的名人。
“哎哟!白晓语,你可真能闹腾。看你平常不言不语,老实巴交的,还有那胆子敢暴揍三儿?
要我说,你揍的好。哎呀!你怎么不喊我和涂星月一起去?我们虽然不是特别要好的姐妹儿,可咱们也是朋友啊?”
温可人胖成圆球的脸,估计是因为听到我的八卦糗事,太过兴奋,红的像猴子屁股。
两片不饶人的嘴唇,上下一碰,叭叭儿的一串串的往外秃瓢。
“就是,你打架一看就不行,那个飞兰也不咋地。你要跟我们说了,我们一定替你出头。上班这么多年,其实我们关系一直挺不错,怎么也是朋友级别。”
朋友?我心里冷哼,斜睨一眼附和温可人的涂星月。你们也好意思说我和你们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