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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儿,”林辉拨开额前的头发露出额头上一条三厘米左右的横疤,颜色比周围的皮肤浅一点,应该是很多年的旧伤。“这儿有块疤,以前觉得丑,不好意思露出来。”

“靠,这是直接给你开了个天眼啊。”程今凑上来抬手仔细地摸了摸。

“你胡说什么呢。”丁一一巴掌扇开他的手,说:“其实还好,也不太看得出来。”

林辉一脸无所谓,笑得很阳光,“管他丑不丑呢,我现在觉得……其实也没什么。”

“对嘛,”程今的手掌重重地落在他的肩上。“哪个男人脸上没点疤,照样帅气。”

他灵机一动,大手一挥,把丁一的作文本随意翻开,递了两只笔过来。

“来,五子棋,输了弹十个脑瓜。争取把你这天眼弹开,让你坐稳转世包青天这个名号。”

林辉夸张的讽刺一笑,“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你先别急着嘚瑟,程咬金。”

接过他手里的笔像是接过了强兵利剑,准备大战三百回合一决高下。

丁一:“……”

这绰号是一天比一天多,一次比一次离谱了。

两节课过后,第二个本子已经画了大半,程今和林辉谁也不必谁好,额头上都红了一块。眼看额头都红了又换成弹手背。

明明是小学生的玩意儿,两人还不依不饶玩得兴致勃勃,甚至还引起了围观。

于是开始了赢家继续,输家换人赛制。一传十十传百,只用了一早上,班上就风靡起了五子棋的游戏。

好几个星期,不分男女,到处都可以看到以语文本作棋盘,以画圈打叉作棋子的一桩桩赛事。程今很聪明,没用几天就已经算是班上数一数二的高手。打别人不少,被别人打,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