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跟他不熟,也不好贸然插话,一边看书一边听着他们的聊天内容。
程今和林辉聊起了自己的初中六中,说起他的“光荣事迹”,什么上课睡觉从不听课,逃学迟到家常便饭,打架斗殴也有参与。
最终总结了四个字,学渣,混混。
她很难和这种性格不羁的人交朋友,倒不是说对人有偏见,只是逃课,打架,顶撞老师这种事她干不来,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
说来奇怪,她跟程今同校同级,教学楼都在同一栋,却好像从没有见过他。
丁一能肯定,她绝对不认识他,甚至没有见过面没有说过话,可那强烈的熟悉感又太真实,具体从何而来她也不知道。
仗着之前搬书的时候那几句话的交情,她鼓起勇气问:“你们俩……好像很熟啊?”
程今笑道:“那当然,没分组之前我跟小辉是同桌。”
他的笑里,总带着几分痞气。不!应该说他整个人都是吊儿郎当没正形的那种。
丁一抿了抿唇,终于把那句最俗,最土,最想问的话说出口:“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怕他以为是老土的搭讪,又赶紧认真地补了一句:“我是说真的,我见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好熟悉。”
程今没想到原来她是真的忘了,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出卖了想要迫切得到答案的心,看起来不像骗人。
他用那种故事开场带着悬念的语气说:“你忘了?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语气抑扬顿挫稍显夸张,却不耽误画面浮现在丁一的脑海里。
“我在步行街的观光车上遇到了一个背小黄鸭书包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