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想要捆住一个人,或者一样东西,绳子的粗细绝非是越粗越好。
正如人们不能指望用捆住大象的绳子来捆绑老鼠,用这种几乎可以用来拖拽客船的粗麻绳来捆绑人的手腕,也绝对不能算是一件轻松的事。
至少格蕾丝自己试了好几次,别说是打一个死结,她现在想把死
者身上的绳结解开都十分困难。
格蕾丝拍了拍沾满绳絮的手,放弃了解开绳子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这个人的力气可能比我还要大。”弗格斯探长说道。
弗格斯探长是那种看起来有些凶恶的大块头警察,别人总是能发现他是个“条子”,恐怕也和这一点有一些关系。
普通人里能比他力气大的男人可不多见。
一般来说,力气这么大的人,不可能是个小个子。
“木匠因为工作的原因,力气也不可能小,但是死者却被凶手轻易地控制住了。”格蕾丝的脸色不太好看。
如果是单纯的高智商犯罪,凶手也许还比较好抓捕。
但是如果凶手本身是个暴力犯罪者,又是退伍军人,反侦查能力一流。
这样的人,绝对是个大麻烦。
“死者的身上除了捆绑留下的淤青之外,并没有搏斗的痕迹,这说明他可能是一下子就被凶手控制住了。”弗格斯探长把验尸官得出的结论如实地转告给格蕾丝。
“但是,如果凶手是硬闯进来的,哈里斯先生恐怕会嚷嚷起来吧?”约瑟夫看了一眼窗外,“附近应该有巡警吧?”
“哦,当然!那群家伙虽然会走神,但也不至于连喊叫声都听不见。”弗格斯探长不太高兴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