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瑟回想了一下自己的十八岁。十八岁那年她大一,读a大,离家不远,但也算离开了父母的管辖,生活丰富精彩。每天追追剧追追综艺,与小姐妹逛街旅行,简直乐不思蜀。
那时最累的事,不过是考试前泡图书馆复习。最苦恼的事,无非是挂科而已。
景瑟遥望黑夜中占地面积狭小,灯光昏黄,招牌半旧的小便利店,实在想不通沈掠究竟哪根筋不对,无缘无故跑到这里生活。还冷冷淡淡对她说不用管他,说完不等她回一句,径自下车,竟然就这么走了。
明明沈掠是个理智懂事,从不意气用事的乖孩子,谁叛逆也轮不到他叛逆。从小到大,他做过最出格的,大概只有向她表白这么一件事。
景瑟盯着便利店,认真思考要不要冲进去直接把沈掠拽出来,扔进车里立刻带走。门忽然动了动,被人从里面推开了。
景瑟下意识直起身,密切关注。
然而,从便利店里出来的人是红毛。
她嘴角一塌,重新靠回去。
……
红毛坐在副驾驶上,把一袋东西放下。上车后,眼里没了第一眼见到景瑟的惊艳,相反,他谨慎且防备。
“我们这附近没有宾馆,我哥让我带你去他那凑合一晚。”他硬邦邦地说。
景瑟没立即回应,她望着便利店,下巴一扬,问:“他一般几点下班?”
红毛犹犹豫豫地:“九……”瞄了眼时间,改口:“十……十点吧。”
“这么晚?”景瑟皱眉毛,意外。
明明这么久了,也没见便利店进除她以外第二个客人。
红毛却说:“嗯,他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