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凯歌已经吃过晚饭了,所以就煮了两碗面。他指着放在土灶台边上的一个平平无奇的绿色玻璃瓶子说道,“等你们玩够了回上海,带两瓶回去。宁小北,听说你爸爸是二级厨师。用了我家的油做菜,那就是一级厨师水平了。”
“那我不客气了。”
宁小北和范侠互相看了一眼——看来顾老师没事,还是那么个热心热情的人。
“凯哥,怎么人人都去吃喜酒了,你一个人看家啊?”
刚才他们进了村子一路走来,没见着几户人家点着灯,就算有,那也是家里有老人,实在走不动的那种。
“哦,因为今天结婚的新郎官是我的初恋啊。”
范侠吃完主动要洗碗,顾凯歌没让,说他们这没有让客人动手的规矩,此时背对着他们正在洗碗。
灯光照在他酒红色毛线衫上,本来正在擦碗的手顿了一顿,回过头,露出一抹苦笑,“我怕我去了,控制不住我自己。”
范侠和宁小北惊得说不出话,手上剥了一半的芦柑都忘记吃了。急的布什在他们身边直打转,嘴巴大张,口水跟瀑布似得流下。
“你们两个既然能找到这里来……恩,就是从老闻那边弄到的地址吧。”
野深露重,三人转回了堂屋后面的小厅吃酒。
山里人也有山里人的野趣,之前宁小北也就只在书里读过“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真在在红泥炉子上烫酒现实生活里也是头一遭。
这时候北方的白酒大军尚未南下,江浙两地包括上海大多数喝得都是黄酒。金华酒,绍兴女儿红,古越龙山,都要热了才好下肚。就跟《红楼梦》里说的那样,热的酒在肚子里散的快,若是喝冷酒,要用五脏六腑先来热它,越喝越伤。
小炉子里热坐着热水,放着三个锡制的烫酒壶,个人喝个人的,互不打扰。宁小北拿起一旁碟子里的话梅,往自己的那个壶里扔了两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