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有市民在护城河里发现了原主漂浮的尸体。
原主父母将原主的老婆儿子给告了,要求继承原主名下的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他们确实也是原主名下遗产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原主没有留下遗嘱,他就是口头跟妻子交代,不能成为证据。
官司打完后,两边再没有任何来往,走路上碰见了,互相不说话,比陌生人还陌生人。
原主的老婆去给原主上坟,抱怨原主太老好人,委屈了自己儿子。
死后的原主,执念很深,怨气久久不散。
时卿吃完早饭,帮着婶子干活。
乡下事情多,什么喂猪喂鸡喂鸭,洗衣做饭收拾屋子,还要下地干活。
半个月后,亲戚两口子总是嘀嘀咕咕的,看到时卿过来,就又不说话了。
又过了两三天,婶子突然一改往日的作风,做了一桌子的菜,有红烧肉,油焖茄子,番茄炒鸡蛋等等,吃饭的时候还不停的给他夹菜,笑嘻嘻的招呼他多吃点。
她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看得出来她不喜欢原主。
亲戚也心事重重的样子。
吃完饭,婶子收拾碗筷,带着两孩子去厨房刷碗去了,亲戚将时卿叫到跟前,为为难难的告诉他,帮他找了户好人家,那家夫妻人很好,会对他好的。
亲戚没有问时卿愿不愿意去,说白了就是通知他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