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昊就很得意,第二天来时,还笃笃定的跟同学说,今天也不会有人挑战成功的。
然后,他就看到了诺德。
一瞬间,宋昊挎成了司马脸。
诺德不是一个人来的,除了一直跟随他的助理保镖外,还带了个朋友过来。
宋昊就觉得他那个朋友很眼熟,等人走近了,他突然就想起来了:“这不是那个奢侈腕表……我想想,柏宜斯!对,柏宜斯的代言人!”
顿了顿,他扭头看向身边的同学:“我帅,还是他帅?”
他同学就很绝望,绝望在于自己既不能装作听不懂种花语,还不能不搭理宋昊,最终只能硬着头皮说:“宋哥你最帅。”
反正,诺德那群人不可能听得懂种花语的。
才这么想着,旁边的种花家游客就不干了:“睁眼说瞎话说的就是你这种人!宋昊帅?不,你应该说,他丑得别具一格!”
“跟好莱坞的大明星比帅?我看是衰吧!”
“可不是衰吗?诺德胆子超级大的……可惜呀,他好像没有微博账号,不能参与挑战了。那个谁,你们谁的英语水平好一点,去跟人家说一说嘛,反正宋昊也没说不准国际友人参加。”
宋昊震惊的看过去,不敢相信拆台的居然是自己的同胞。
还没等热情的种花家游客上前,排队的人群里突然发出了一声声熟悉又整齐的卧槽声。
那可真的是一片卧槽啊!
诺德等人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还在跟兰迪尔的工作人员沟通,就看到后方的队伍如同摩西分海一般,分为了两排。而此时,从人群中大步流星的走出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种花人,但现在没人在乎他是哪国的,甚至压根就没注意他长得什么样儿,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他的嘴巴上。
更确切的说,是他嘴里那巨大的灯泡型棒棒糖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