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的缠绵,又换来女秘书一声大惊小怪的“哇哦!”。
大蜜采购好礼物回来了,为自己重新叫了一杯酒水,挤到安德鲁和二瑞之间,与两个助理工友说:“我看你们老板挺迷她的,他俩搞不好好事将近了。哎,你说,这么般配的两个人,当初为什么要分开?”
她的两个工友一齐沉默,无人搭腔。安德鲁和二瑞在总经办的工位上几乎无话不谈,但在外面,他们一般不太会去和别人讨论自己老板的事情,这是他俩之间无言的默契。但是大蜜酒上了头,头脑微醺,愉快的心情令她话多得不得了:
“出身底层的灰姑娘,在贫穷而窘迫的环境中长大,反而养成了不服输的性格,在学校里读书非常刻苦,立志要出人头地。通过努力学习,考入顶级大学,后又单枪匹马闯美国。她美丽动人,又智商超群,她的追求者很多,都非平庸之辈。她在大学里谈过轰轰烈烈的恋爱,却在毕业后选择了嫁给那个能令自己过上尊贵生活的上流人家的子弟。虽然以她自己的才智,做出一番事业,嫁个精英老公,实现中产阶级的美梦,完全不是难事。可是她想要的,不是带花园的郊区独栋大hoe和两部出门代步车这么简单。
“她受够了贫穷,她要跨越阶级,一步登天,做命运的强者。而联姻可以让她以最便捷、最省力的方式从灰姑娘直接逆袭为王妃。她有着进入showbiz都能混得风生水起的容貌,有着高于常人的智慧和勇气,她还有顶级名校光环。而且,她愿意为之付出代价,舍弃其他,比如爱情。很快,她美梦成真,成了人人羡慕的上流贵妇,过上了上流生活,从此人生圆满。然而在这桩婚姻里面,她唯一的失算,就是高估了自己对于平庸的接受能力。
“她可以没有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可以忍受丈夫家人乃至朋友们毫不掩饰的优越感,可以忍受他们背后嘲笑自己是掘金者,可以接受他们不理解自己在婚后仍然出去工作和持续学习。她唯一不能忍受的,是丈夫的平庸。从小接受精英教育长大的丈夫风度翩翩,谈吐得体,会击剑、骑马、格斗,他拥有所有上流社会男人应该具备的一切特质,可这些,却掩饰不了他头脑平庸这一事实。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越来越认识到,她平庸丈夫只有外在的魅力,而无内在的个性,她与他之间的交流只能动用躯壳而无法触碰心灵。
“她在原生家庭所受过的那些苦促使了她做出嫁入豪门的决定,可她的头脑和个性和野心却决定了她无法接受自己的伴侣是平庸男人这一事实,当婚姻的温情被她的蔑视一点点蚕食而空后,她立刻提出了离婚。这一次,她决定遵从自己的内心,以自己的双手去实现豪门梦,同时去找回那个既有外在魅力,又有内在个性、能与自己产生共鸣的聪明智慧男人。”
她的两个工友惊掉下巴:“你哪里看到的?网上告诉你这么多?”
大蜜得意一笑:“不是,这是我自己脑补的。”
夜里,二瑞睡觉前,躺在床上听了会歌,大概在凌晨一两点的的样子,接到瓜少打来的电话,他周边很安静,但偶尔会有一声很响的刹车和鸣笛,猜测他应该是在停车场内,坐在车子里面打过来的。
她电话一接起,他马上问:“声音怎么哑了?生病了么?”
她说:“哦,可能睡觉前喝了点酒吧。”
“睡觉前还喝酒?你脑袋瓜没问题吧?为什么这么晚还在听歌?”
“已经睡了,音箱忘记关掉而已。”
她那边的音箱里正在放的歌曲应该是日语歌,听上去很特别,但有点丧,也有点压抑,一种半死不活的调调。他打开音乐app的听歌识曲功能,测试了两次,app帮他听出她听的是一支迷幻摇滚乐队的歌曲,这支乐队的风格是曲风迷醉,令听者好似在梦境中。
电话那端的二瑞说:“你呢,怎么还没睡?”
“我刚刚工作结束。”顿了顿,问,“大旦那怎么样,不要紧吧。”
“不太好,但已经十六岁高龄了,医生不建议治疗,开了点药,又带回家了。”
“房子找到了吗?”
她答:“嗯,已经找到了,合同也签好了,但是搬走可能还要两三周时间,房东前几天才粉刷过房间,要通几天风才能住人。”想了想,又告诉他说,“其实你刚回国那会儿,我有段时间是准备搬走的,但花了很多时间都找不到合适的房子,现在想想,应该和心态有很大关系。那时房子我虽然一直出去找,但心里总想着:我一点都不想离开,我还想在那里继续住下去。现在的话,我心里想的是:无论如何得搬出去了,再不搬真不行了。再赖下去,真的就无可救药啦,所以这次很顺利就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