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靳重山已经贴在他背上,他突发奇想,比了一个“耶”。
照理说,靳重山会学他比“耶”。
然而靳重山手臂从他头上绕过,直接拿走了他的手机。
“咦?”
“我来拍。”
画面定格,是刚获奖的优秀设计师,和被他打扮得如同鹰神降世的模特。
他们的身后,是光华,是璀璨。浪漫的才华熠熠生辉。
“哥,后面几天我就可以带你到处玩了。然后我们回喀什,我打算开个‘旷野分野’。”
第31章
靳重山问:“为什么?”
斯野被问懵了,他以为靳重山会为他这个决定高兴。
成都是他的家乡,而帕米尔高原是靳重山的家乡。
雄鹰就该翱翔在雪山之上,所以他不会将靳重山留在成都平原。
是他去追随靳重山。
“当然是因为你在喀什啊。”斯野环着靳重山的脖子。
他很喜欢这样贴着靳重山,感受得到靳重山的心跳,连呼吸也纠缠在一起。
靳重山眸底的暗色晃了晃,眉心很轻地蹙起。
这不是他想要的答案。
但今天是斯野的好日子,尽管心里涌起一股难以克制的茫然和无解,他还是牵起唇角,温柔地笑了笑。
“喀什和成都离得这么远,单程一趟就要花大半天。”
“这有什么。”斯野早就设想过两地跑的情况,“我大部分时间就待在喀什,那不还有我的服装店吗?成都需要我,我再飞过来。”
服装店。
靳重山想起斯野在服装店里忙碌的样子。
顾客太多的时候,斯野吃个饭都吃不清净。
有的顾客要求还很多,他代替斯野都不行,他们说他不懂,一定要让斯野给搭配。
斯野跑前跑后,白天没时间,只有晚上关了店,才有时间画图。
斯野从来没有抱怨过。每次他端着一盘宵夜,斯野都冲他笑。
夜晚柔和的灯光里,斯野的笑特别甜,总是让他联想到夏天南疆甜美的蜜瓜和多汁的葡萄。
可那不是斯野该有的样子。
这年轻的、从内到外无一不优秀的设计师不应当将精力消耗在那种寻常的琐事上。
他应该像今晚,不,不止今晚。
应该像回到成都的每一天,将满格的才华和热情浇洒在设计上。
花时间将自己打扮得精致傲气的斯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