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这事搁别人身上,我肯定怒目而视,让他充分领会我的不满。但对象是程远风,大概上辈子的记忆太深刻,即使现在两人还是陌生人,我也对他凶不起来。
更多,是一种想逃开的情绪。
“抱歉。”他还是以前的老样子,道歉的话就说一句,微微探头看我衣服如何。
我后退一步,下意识躲开他:“没事。”
“我赔给你,”他把车靠在一边,说。
“没事,不用。”我推着车拔腿就走。
他疾走几步追上我,抓着我的车扶手说:“不好意思,我没注意,我赔给你吧。”
我曾经养过一盆米兰,花朵小又金贵,很是难养,却被他失手摔碎。他一脸无所谓的道歉,毫无诚意,导致看见他我就想起我的花,所以不爱搭理他。当时他也是这样的语气神态,一脸无辜,说大不了我赔给你。
在程先生的世界里,大概只有两种事:用钱能摆平的事,和用钱摆不平的事。
我咬着唇甩开他的手。
我知道我为什么想结婚了。
我只是想让妻子的唠叨,孩子的哭闹,以及琐碎的家庭生活来帮我逃避这些偶尔来袭的记忆。
2
未来岳父母对我的不满表现得很明显,因为我穿着一件缺了一块的西装走到他们面前,并且全程心不在焉。半年多来,我几乎已经习惯了没有程先生的生活。努力工作,定期回去看爸爸并带他体检,也不再三餐不规律。自从谈了女朋友,空闲时间更加全部奉献。如果不是偶尔会在梦中重逢那个熟悉的身影,我几乎记不得我曾爱过这样一个人。
可老天爷到底喜欢玩,送我一个死人回到过去,又让我在这样重要的时间遇见旧情人。他仍旧是七年前我们初识的样子,穿着漏洞的牛仔裤,金属腰带扎在外面,头发不知道在哪家烫了卷,连鸟都不愿意在上面做窝。
他的品味如此之差,把不搭调叫做时尚,直到遇见了我才稍稍改善。
可惜,他这辈子大概只有下午那一个机会遇见我。
一整餐饭我都在想他,看着对面两位老人的脸,想过去的一点一滴。即使再怎么告诫自己不可以走神都没用,用手指猛摁自己的虎口,疼得半边身子抽搐,他也还是幽灵一样在我提起筷子的间隙蹦出画面。可怜旁边的女朋友独角戏唱不下去,提议时候不早,二位老人不如先回去休息。她临走的时候一眼也没有看我,她肯定生气了。
不知道又要吵几天。
我一直不愿承认,总觉得自己说到底是个双,男人可以,女人也不排斥。跟她在一起后,虽说没有过去那么铭心刻骨,可还算熨帖,天时地利的时候,也曾经觉得她如此美丽动人,是我今生伴侣。但现在,我也禁不住怀疑是否一切只是自己的错觉。
我可以对她与其他男人的暧昧短信视而不见,却一想起程先生曾经亲吻宋晓的嘴就浑身难受。
不过好在这半年多我已经把自己的心态调整得足够好,有些事情忘记虽然不容易,但好在我还有时间。这一次,爱与恨都放缓一点,也许就会少许多伤害。
我到路边的便利店买了几罐啤酒,边走边喝。没想到酒入愁肠愁更愁,啤酒喝完,人也醉了。脚下不稳,重心一会儿偏左一会儿偏右,躲着电线杆走,结果与它亲密拥抱。我咂着嘴推电线杆,没注意,衣服挂住一块突起的铁片,“刺啦”一声,那片碎布料掉下来了。
也不知道怎么就爆发了。
顺着西装破裂的地方左右一拽,材质高端的西装一秒之内变破布。把破布从身上拽下来,扔在地上又踩又踹,团成一团往电线杆上甩,甩够了,直截了当捅进垃圾箱里。
明明西装没有错。
可是你叫我跟谁发泄?
发泄过了,终于觉得好些,靠着电线杆无奈地大笑,然后到路口打车回家。顺着马路晃晃悠悠往前走出一段,忽然一拍大腿――
坏了,钥匙在里面呢!
我总爱丢钥匙,所以把家门钥匙单独贴身放在外衣的内袋里,免得再回不去家到处找人借住。刚刚大概真喝懵了,竟然忘了把钥匙拿出来。我发足狂奔,走到跟前,两眼一黑。
垃圾箱呈半包围结构,仅开一个小口,塞件衣服进去容易,伸只手进去却谈不上简单。我急得抓耳挠腮直跺脚,心知就算手能伸进去,这又不是家里垃圾箱,削好皮的苹果掉进去捞出来洗洗还能吃,这是公共垃圾箱。
从里面掏出一只盛满精液的杜蕾斯你都得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