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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霞冷笑:“想什么啊,只要你还觉得女人就必须得结婚生孩子繁衍后代,你们的思路就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对,生物有传递自己基因的本能。但人有思想有追求,可以抛弃本能。只有在真正尊重人的思想的前提下,才能谈什么解决问题。否则就是牺牲你们眼中应该被牺牲的对象去完成所谓的安定和谐。”

做梦吧!

第405章 终于拆迁了

一场成功地解救了被拐妇女的打拐行动,却让劳心劳力穿针引线各种辛苦的郑国强沦为了众矢之的。

只初中生们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迅速,很快就恢复了对郑国强同志的和颜悦色。

毕竟他们讲道理,知道有法不依不是郑国强能解决的问题。这是普通人碰都碰不到边的事,她们总不好强人所难。

郑干部已经在自己能做到的范围做得很好啦。

毕竟法律自己在这方面就说得含糊不清前后矛盾,一个说买主强奸妇女强迫与之成亲要按照强奸罪论处。一个又说买主得数罪并罚,强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强奸罪要共同处罚。而强奸罪的上限是直接枪毙,但现实生活中又绝对不会因为某人花钱买老婆就直接枪毙了他。

虽然初中生们都认为毙了更痛快。买主是长期限制被拐妇女的人身自由而且不停地违背妇女意愿与之发生性关系,这难道还不应该按照强奸罪的从重原则加以判决吗?

可是方律师说不会。这些凶手真正因为买老婆而受到的最大的惩罚基本上都是罚款,连关几天都罕见。大部分情况是受害人能获救,执法者就谢天谢地了,哪里还顾得上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

还有一个法律买主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例,什么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免于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免于处罚。

说什么呢?直接回复一个呵呵吧。

这种规定都出来了,执法者按照什么标准去执行,还用说吗?

所以老郑同志的无能为力是大环境的限制,她们不能苛责兢兢业业做事的人。

初中生宽容又豁达,不搞迁怒这一套,大人却没她们的胸襟。陈老板现在的态度就很不对劲哩。

就连陈文斌都看出不对劲来。嘿,以前他姐跟姐夫那叫一个肉麻兮兮,老夫老妻,娃儿都上初中的人了,他俩还成天黏黏糊糊的。看的他鸡皮疙瘩掉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