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
男人摸摸她的头发,笑意盈盈。
这是荣云初新交的男朋友—郑以常,两人在金融相关会场认识,一见他就被温柔的眉眼吸引,他身上散发的吸引因子是荣云初喜欢的。
对方比她大三岁,和沈桉年纪相仿,她为了这个好久未见的故人,甚至是不知道有生之年还能不能见面的故人,蹉跎了岁月。
两人回到荣云初家时,他虽然社会历练更丰富,但一直满心沉溺于事业的发展,对于做饭这事一窍不通。
“你会做饭吗?”
荣云初立马摇头,瞳孔微睁,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笑。
郑以常眸色闪过一丝讶异,但很快恢复不慌不乱的神色,“那我们点外卖……”
荣云初没说话,只点头。
外卖送到时,郑以常反应过来似的,大拍自己脑壳,“瞧我这脑子,忘记写具体门牌号了,我下去拿。”
他第一次来荣云初家,荣云初倒也理解。
荣云初只饶有兴味地看着他,她的眼仿佛能看透人似的,纵使郑以常见惯风浪,这时都不免心虚。
“那我下去拿了,你等下噢。”
荣云初乖巧地点点头,看不出情绪,郑以常松了口气般,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入电梯。
他竟感觉到背后有一束审视的目光。
拿到外卖后,他朝着电梯跑去。
“快来看看我点了些什么菜!”
荣云初低头看了看腕表,他下楼拿外卖一共花了十二分钟,她状不经意地问:“电梯很难等吗?”
“没有,外卖小哥半天找不到路,在下面等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