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小说,是被作者带着走,作者描写什么、读者才能看到什么,得到的信息不一定准确全面。

而他现在真实体会到的世界——

乔稚欢拢着薄睡袍,在餐车里随手挑了个可颂,走到窗前。

手里的可颂还热乎,散着甜甜的香气,窗外的海景一望无际,海风柔暖无比。

相当真实,毫无瑕疵。

一切都是真真实实的世界,比作者展示出来的部分多出太多。

叮咚。

门铃响了一声。

敲门人涵养很好,没再按铃催促,而是静静等在门外。

乔稚欢打开门,纯白色的轻衫汉服占据了整个视野,那一刹那,他仿佛回到了过去。

这是他穿来时穿着的衣服,《狂仙》的演出服。

这件衣服跟着他,去过万人欢呼的英皇大剧院,也看过肯尼迪艺术中心的黑夜,接受过无数人的赞美,更背负过万千人的爱恨。

那些经历与情绪早已编织进这件衣裳,一丝一缕。“狂仙”活了,他自己却彻底湮灭了。

轻衫前襟镶着花丝镶嵌盘扣,摸上去,是一种细腻的冰冷。

白色轻衫忽然被人拿开,魏灵诉从它背后露了出来:“衣服干洗好了,要不要带上,一起去录制现场?”

“……你们根本不尊重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