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多贝不知道自己对他们来说算不算是危险的生物,但他不敢靠近,万一那些兔子觉得自己危险就跑走了,按照自己现在的速度应该是追不上的。

本来兔子的速度就非常快,更何况现在还是变异的,但就在他观察的时候,他往自己的右手边看了一下,就在差不多五六米远的地方,一只兔子一边看着他一边悠闲的吃草。

根据钱多贝的观察,自己好像刚刚来的时候这只兔子应该就在这里,也就是说刚才他的所作所为这只兔子全程都看到了,并且没有害怕,连警惕都没有!

所以更不用说要逃走了!

那也就是说,对兔子来说自己是完全没有威胁性的了?

“好啊,很好啊,那就让你们这些兔子看看,钱小爷是怎么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的!”

他慢慢的走到这些兔子附近,最后简单的计算了一下自己跟这些兔子的距离,跟出手的时间,还有自己最后到底能抓到多少只兔子。

最后他觉得自己不管怎么样,都只能抓到一只。

他原本想要掏出匕首来试试看,但随后想到自己一巴掌能捏死一只变异鹅,那么现在也许一脚也能踩死一只兔子?

反正现在他狩猎变异鸡鸭之类的都很简单,刚才也堪堪吃饱了,所以现在不是非要狩猎兔子回来吃不可,做一个尝试也是好的。

钱多贝就以他现在所能达到的最快的速度一脚踩了其中一只兔子的头,也就是靠近后面的脖子那边,“咔嚓”一声,真的很响亮,他意识到,这只兔子的脖子给自己踩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