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锦勾唇说道:“那就不劳费心了。”

说完余锦将原主的证件、手机等重要物品找了出来,随后就淡然将双手插进衣服兜里,非常潇洒的走了,独留于朔在原地愤怒的踢着沙发,这显得于朔更加像个小丑了。

余锦听见了身后的声音,他什么反应都没有,直接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别墅,等余锦走出别墅区的时候,他才停了下来歪头思考。

他到底应该怎么能够快速的弄到钱养自己?

余锦回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他毕业之后去了一家互联网公司做开发工程师,有一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中遇见了前来视察的总裁于朔。

原主没有想到于朔就这样看上自己了,开始了热烈的追求,一个公司总裁每天送花送零食车接车送,傻乎乎的原主很快就掉入陷阱了,但是好在他没有傻到彻底,还保持着自己的底线,没有让渣攻碰自己。

余锦又重点回忆了一下原主做开发工程师时的内容,敲代码加班加班通宵通宵通宵……

原主在毕业之前还去过其他公司实习,每天也是坐在电脑前敲键盘,上到通宵才能回家。

除了这些余锦还从原主的记忆里看到,他的部分同学毕业后做的其他工作,平时不是出差就是加班,回忆到这里余锦沉默了,他忍不住想道:

这些工作也太累了吧?不如干点别的轻松的工作?

比如说文员之类的?

随后余锦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他觉得于朔已经封杀他了,之后他恐怕很难找到工作,也很难挣到钱养自己。

他还不如直接去当给人宠物呢,这样还很轻松,每天只要躺在鱼缸里,什么都不用做,就有人投喂有人养,还生活的有滋有味,这种生活多么美妙啊。

余锦结合着原主的记忆,现在想到了二个去处,一个是去海洋馆,另一个就是给别人当宠物。

可海洋馆吃的是大锅饭,要和其他的鱼类抢食,余锦不太喜欢这种剧烈的运动,他更倾向于后者,余锦打算给自己找一个完美的饲主。

他对自己的饲主的要求不多,首先对方不能养其他宠物,其次必须要能够经济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