捻了捻染上了敖夜手心温度的手指,佘宴白挑了挑眉,并未生气,反而觉得他这个样子格外有趣。

只是,他从始至终都未曾料到,自个曾当做神灵来仰慕的金龙,竟会对他这个追随者有情。

他以为,喜欢他的唯有敖夜而已。

闻言,围观的众龙沉默了一会儿。

这个答案着实出乎他们的意料,还没有为了帮将夜摆脱婚约这个理由靠谱呢。

“嗯,幺弟啊,你要是实在喜欢看凤鸟的羽毛,有空咱们可以多去凤族的领地逛逛。至于养,哈哈哈,这个嘛,凤族可能不会同意。”金龙大哥劝道。

其余人纷纷帮腔,试图打消敖夜这个听起来有点荒唐的念头。

在大荒里,龙族与凤族实力相当,可为友可为敌,但养?除非是当情人或伴侣来养。可他们听敖夜的意思,却是打算将“拂晓”当做一只漂亮的宠物来养,这未免也太折辱凤族了,着实是不大妥当。

敖夜垂下眼帘,失落道,“我知道,所以不会太久。”

“那就好。”金龙大哥暂时放了心。

殊不知,敖夜所言的“不会太久”,最少也得是几百年,而非他所以为的短短三两天。

“拂晓殿下,你年纪轻轻的,想必也不愿意这么早就与一头陌生的龙成为伴侣吧?”金龙大哥为了满足幺弟的小癖好,对一个晚辈喊起了尊称。

“嗯。”佘宴白双手抱胸,下巴稍抬,眼神冷静。面对一头活了十多万年金龙,他看似丝毫不怯场。然而心里,他不禁渐渐生出一丝担忧。

先前他没料到敖夜会失忆,便直接亮出了真面目。甚至是直至此时此刻,他所用的都是自己的脸。

以致于但凡有龙认识真正的拂晓,他便会暴露。到时候,他该如何解释自己从上界来到的大荒?